纳扎尔巴耶夫总统签署《关于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向“绿色经济”转型的绿色经济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法案。该修正案对《土地法》、哈萨《水法》、坦总统签《环保法》、转型《企业法》以及《税收及其他应上缴财政预算税费法》、修正《行政违法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修正,绿色经济旨在落实2013年5月30日总统批准的哈萨向“绿色经济过渡”的设想和2020年前行动规划。
其中,坦总统签《水法》详细澄清了用水和排水的转型具体概念,规定相关机关有权制定和批准用水和排水具体规范。修正
《环保法》明确了利用经济手段调节环境使用和保护的绿色经济机制,补充了生产者责任延伸的哈萨原则,完善了对冬季在北里海国家自然保护区开采矿产资源进行环境监测的坦总统签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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